終審法院迎新海外法官?新西蘭前最高法院法官獲推薦 仍待立法會同意

出版時間:2026-10-17 更新時間:2026-10-17
終審法院迎新海外法官?新西蘭前最高法院法官獲推薦 仍待立法會同意
行政長官李家超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擬委任新西蘭前最高法院法官區諾德出任香港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任命仍須取得立法會同意,若程序完成,相關海外非常任法官名單將增至六人。

香港終審法院的海外法官陣容,可能即將迎來一位新成員。10月16日,特區政府公布,行政長官李家超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擬委任新西蘭前最高法院法官區諾德,出任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消息公布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歡迎。區諾德具有多年司法工作經驗,曾擔任新西蘭最高法院常任法官,並於2017年4月退休。

李家超表示,區諾德在司法界享有崇高地位及良好聲譽,相信其專業經驗能夠為香港終審法院作出實質貢獻。不過,今次公布並不代表任命程序已經全部完成。根據香港《基本法》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相關任命需要取得立法會同意,之後才會按照法定程序正式作出。換言之,區諾德目前已獲推薦,但仍有程序需要完成。對一般市民而言,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安排可能比較陌生。

香港終審法院是本港司法制度中的最終上訴法院,負責處理符合規定的民事及刑事上訴案件。與部分司法管轄區不同,香港終審法院可以邀請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參與審理案件。這項制度是香港司法架構的特色之一。海外非常任法官並非長期駐港處理所有案件,而是按照法院安排,在獲邀請時參與相關審訊工作。他們需要根據香港適用法律及案件事實作出司法判斷,並非代表原屬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參與香港司法事務。

政府表示,若區諾德完成任命,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名單將包括六名來自英國、澳洲及新西蘭的法官。李家超認為,這些具有不同普通法司法經驗的法官參與終審法院工作,有助香港維持與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專業聯繫。香港法律制度以普通法為基礎,司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相關保障載於《基本法》。不過,海外法官的任命及參與情況,近年亦受到外界關注。部分海外法官過去曾因個人或其他原因離任,令終審法院的海外法官人數及組成成為公共討論議題。因此,今次新法官獲推薦,除了涉及法院人事安排,亦反映香港繼續維持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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