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11月5日正式公布2027年部分節假日放假調休安排。最受關注的春節假期,將由2月5日農曆除夕開始,一直放假至2月13日正月初八,合共9天。與此同時,內地將安排1月31日星期日及2月14日星期日上班,作為春節假期的調休安排。
九天連續假期,為不少需要跨省返鄉的家庭提供較充裕的出行時間。對居住在工作城市、家鄉位於另一個省份的打工人士而言,假期長短往往直接影響能否與家人團聚,以及是否需要額外使用年假。
除了春節,元旦假期亦已確定,由2027年1月1日星期五至3日星期日,連休3天。清明節則由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五一勞動節安排由5月1日至5日,合共5天,並須於5月8日星期六補班。
端午節為6月9日星期三,放假1天;中秋節則為9月15日星期三,同樣放假1天。
到了下半年,國慶節假期由10月1日至7日,連放7天,相關補班日為9月26日星期日及10月9日星期六。由於部分假期涉及調休,市民在預訂交通及住宿前,除了留意連休日數,亦應仔細核對補班日期,以免把原本需要上班的周末計算成休息日。
國務院亦鼓勵單位及個人結合帶薪年休假制度,安排較長假期,並推動錯峰出行。不過,個別企業的年假審批及員工排班仍須按照適用制度處理,不能單憑官方假期通知便認定可以自行延長休假。長假期安排亦與旅遊市場密切相關。春節與國慶一直是內地重要出行時段,提前公布時間表,有助家庭制定行程,以及交通、住宿和景區等行業安排服務資源。